说了很多,又似乎什么都没有说。或者是,说了很多,但其实只是不停的复述。这是我对许知远的《中国纪事》的评价。

在许的身上,似乎总有一种对于周遭事物的莫可名状的疏离感,一种格格不入的纠结。在《那些忧伤的年轻人》那里,是一种对于个人身份,个人存在价值的困惑与拷问;在《我要成为世界的一部分》那里,是一种对于9.11之后的世界剧变的无所适从与喋喋不休;而在《中国纪事》这里,则是对发生中的中国社会的质疑与焦虑。

这种焦虑所倚赖的基础是中国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方面的发展不平衡。而对于这种不平衡,许的观点往往是从他的道德坐标系出发而进行观察与验证的。所得出的结论经常性的流于一种千篇一律的慨叹与呼吁:人心不古,人心不古……在许的内心深处,似乎总有一个过去的时代,这个时代可能是五四,也可能是综合了西方文明的一个虚置的存在,在那个时代,中国人的精神世界干净,民风淳朴,没有鲁迅先生笔下的任何毛病。

显然意见的,许的这种表述方式,最容易勾起一种普遍的认同情绪。毕竟,任何人在面临变化的时候,潜意识里都想拥抱过去。而批评一个社会的道德痼疾,是每一个国民所最擅长的。不信,你大可以去听听街头那些大爷大妈嘴里,关于执政党诸多问题的言论。其间的差别,或许只是他们说的内容没有许的深刻,全面,当然,也自然没有许的那种腔调。

其实,许的语言风格,是我一直读他的作品的一个原因。在《中国纪事》里,他还提到了他刻意追求的这种腔调:神态超然却又充满温情。许知远说他的这种尝试并不成功,总是不由自主的滑向了粗暴和刻薄。但依我看来,他对于自身腔调的这种刻意追求是极其成功的。充满了一种知识分子的优越感,闷得发骚,姿态得刚刚好。尽管,也的确会有些许的酸气。

我总是固执的认为,一个人的语言风格可以体现出他的品性与底蕴。所以,我从来不怀疑许知远是一个有着深重的社会责任感的公共知识分子。他有良知,也一直在追求。但我也同时认为,他的这种责任感常常是虚空的,莫须有的。尽管其实,许知远比任何人都更清楚其他人对他的这种指责:带着有色眼镜,放大、夸张一些细枝末节。

但很遗憾的,在《中国纪事》里,我尽管可以看到许知远的关注视角的转变——也就是他反复在书中引用的,赛珍珠评价林语堂的《吾国吾民》的那句话:当今中国最重要的事件之一,是中国青年知识分子正在重新认识自己的国家——但我依然认为他的表述是远远超前于他的观察的。或者说,他说的太多,但其实看到的很少;或者说,他的表述,更多的源于二手的经验,而不是切身的感受与调查。

许知远永远都不能成为王小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后者在云南、山东插过乡,我们可以称后者是,插过乡的,种过地的王小波。但之于前者,我们只能夹杂着一种复杂的情绪说,他从24岁时起,就成为了知名的写作者,多年来,他写的每一个字,都成为了铅字,被最终发表。这样的经历的确让人赞叹,但,不无遗憾的,他也失去了一种成为伟大的机会。

PS:在《中国纪事》这本书中,许知远还提到了吴晓波。我觉得这两个人出奇的相似,少年成名,早早的就成为了专栏作家,供职于中国最一流的媒体,明星传媒人,关注民生,同样调调的公共知识分子。但一个重要的不同,或者说转折点是,吴晓波在33岁的时候,写就了《大败局》,自此转变成为了中国最杰出的商业作家之一。在07年年初出版的《激荡30年》,是他这一转变之后,最为大气磅礴的作品。而许知远,今年32岁。他的未来,或许还充满了变数,也正因为如此,才值得期待。

吴晓波比许知远年长8岁,许知远比我年长8岁。我更希望自己在33岁的时候,能写出《大败局》这样的作品,一方面是因为,我的确更欣赏前者;另一方面是因为,我不可能在这个年龄写出《那些忧伤的年轻人》了。



几年前,我还在网易上看影评专栏的时候,我认识了这个叫周黎明的人,当时我就想,周黎明为什么不把这些作品集结成册呢?尽管我知道他写过《好莱坞名片透视》,也写过《好莱坞现场报道》,但那仅仅是他影评文字中的一小部分,尤其是放在整个电影艺术领域的角度,他还没有一本能够真正代表“周老大”实力的集子。所以,当我知道他要推出《看电影》专栏精选——《莎乐美的七层纱》的时候,我很是兴奋了一阵子。尽管《看电影》是我的案头宝式的杂志,但我绝对没有看全近5年的《看电影》,充其量是2年,更何况是周黎明的专栏。

或许是我的期望有些高,看完了略微失望。正像周黎明这几年的影评越来越“泛”一样,这本集子无法带给我足够深入的阅读快感。细想想,他的文字似乎也从未让我深入。

周黎明的文字大多只有两种,一种是四平八稳的单片影评,且数量众多,被新浪、搜狐等门户网站大量征用。在写法上,这些文字很有些八股的倾向,三分之一是影片的出品背景、幕后,三分之一是剧情简述,三分之一是感想和评议。据他自己介绍,他写影评的顺序通常是先看片子,再读影评,再写影评。显然,这样的写法既不妨碍他建立起自己的观影感受,又能够有效地避免过于偏颇。而且,他的影评往往旁征博引,涉及到的横向、纵向类比之多,让人叹为观止,尽管这些征引通常只是浮光掠影般的、谈资式的寥寥数笔,却能引起最广泛的阅读共鸣,并且恰到好处地显示出自己高级影迷的风范。

而这种特征(或说是倾向)经过放大、发展之后,就成为周黎明影评的第二种,也就是《莎乐美的七层纱》的大多数文章的特点(《批判戈达尔》、《美国片宣扬什么?》这样的作品除外),也就是王小峰在序言中所概括的:泛影评。这里面既包括了他在某种类型片上的细致把玩儿,比如《情色与性感》,也有新闻事件的电影化延展,比如在杨丽娟事件甚嚣尘土的当头,适时地抛出一篇《论粉丝》,这种媒体写作的倾向在《人人都爱吃川菜》中体现得更为明显,单看这题目,够不够沈宏非?而在《从星条旗看符号和调子》、《银幕上下的国家标志》中,则可以看到周黎明社论的影子——说实在的,我觉得周的社论水平,实在平平,只因为他是个写影评出身的,又精通英语,而格外引人注目;而这种社论的写法又反过来让他的影评独树一帜。这年头,就得玩个综合实力啊。

作为周黎明影评的第一种,这些文字曾经建筑了他的江湖地位,而且这种声名鹊起,是伴随着DVD盗版片的日益猖獗(自此,电影艺术走进寻常百姓家),以及随之而来的,中国第一拨大众影迷、文艺小青年的成熟、壮大而发展起来的。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的迅速兴起,又使周黎明的魅力在最大程度上得到曝光——也可以说他是最早把电影介绍给大众的影评人,所涉及的题材又多是蜜糖般的好莱坞,实在没有不火的道理——而更因为他的那种理性、客观、平衡的写法,俘虏了最多数影迷的心。而作为周黎明影评的第二种,既让他和学院派扯上了些若即若离的关系(就像他自己所说的,是论文性质的,你得承认他的有些文章的确是理论派),同时还很新颖,并日益新闻化、网络化、社论化,这就让许多只知道沉醉于感性、文艺、声色的影迷们惊呼:周老大还可以把影评写得这么的不像影评啊!真他妈太有才了!——但这也让一部分早期的周黎明爱好者们,已经看不清周黎明了。比如我。

但我又认为周黎明的这种“病”(如果可以说是病的话),是有情可原的。当一个人已经编纂了辞典式的“碟中碟”系列(包括西片英语片、西片非英语片、华语片三本),几欲把所有电影一网打尽;又对电影工业内部的种种体制问题作了细致入微的研究(比如《好莱坞启示录》)。他还会有什么追求呢?还能有什么追求呢?一方面是阅片无数,影评无数,老大的地位无可撼动;一方面是多年从事文艺研究、写作之后的难免厌倦、疲乏,而又难以割舍。除了转型,拽出点儿新的花样,他似乎无路可走。“泛影评”是周黎明的自然而然的选择,也可能是一种权衡之后的必须和必然。

坦白地说,周黎明写了那么多的影评,但还真是没有哪篇文字,从内心深处真正触动了我。他的影评永远都是那么克制、冷静,从未曾纵情、忘情。这或许也是《后窗看电影》中没有收录过他文字的原因。他的文字不够电影,不够诗意,他的文字永远不会像绿妖、顾小白那样的醉生梦死。但周黎明却是中文影评界永远无法绕过的人物。你甚至可以绕过戴锦华,但你也无法绕过周黎明。曾子航说周黎明是影评界的汤姆·汉克斯,我以为还不够贴切。他更像是斯蒂文·斯皮尔伯格,你无法说他不流行、不好看,甚至说是不伟大,但他确实又和真正的大师差那么点距离,比如,斯坦利·库布里克。但斯皮尔伯格有他无语伦比的地方,仅就科幻片而言,他是有史以来成就最高的。而周黎明也有周黎明的厉害,只论好莱坞,无人出其右者。我曾经以为卡夫卡·陆很可能会成为超越周黎明的库布里克,但他却壮年早逝,成了法斯宾德,尽管他们的死是完全不同的,但都让人唏嘘感叹。

在我看完《莎乐美的七层纱》之后,我有些似乎是莫须有的担心。周黎明在这本书中脱了七层纱,先是谈“明星”,“情色”,再是“愤青、阶级、国民性”,再是“镜头啦、结构啦、电影学院啦”(此处精彩),然后是“自己的思维、自己的审美观、自己的价值观”,再是大唱反调:质疑!反对!捍卫!最后是“真实的我”,正如他所说的,到了这最后一层纱,“仿佛已经进入裸奔状态了”。但我担心就担心在这点上:当周黎明已经脱得一丝不挂了以后,他还会有什么看头呢?他会不会就此封刀,彻底转型?就像是王小峰从一个乐评人蜕变成《三联生活周刊》的主笔。但我的这份“莫须有”很快便成了“杞人忧天”,从八月上开始,周黎明在《看电影》专栏用电影诠释《论语》,对于此,他自己博客中的那句评述相当准确:不是恶搞,至少不全是。

PS:在这本书的跋中,也就是那篇《我写影评 不是影评》,署名竟然是“周黎晚”,我开始怀疑是作者的闹剧,因为像“花城”这样的出版社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吗?而我买的又是从卓越上订的正版。后来发现目录中堂堂正正写着“周黎明”,所以是,我在这本书的末尾吃了个“苍蝇”。这本书刚刚面市,盗版可能都没这么快的速度,花城出版社应该给个交待。

1.这几天吃饭的时候,我听着“杨澜访谈录”。今天听的是采访余秋雨,他说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他说,我们的文化有一部分是“速朽性”的,一部分是“恒定性”的,而让人之所以成为人的是后一种(大概意思)。我这几天思考的也是类似的这个问题。我一天有这么多时间沉迷于阅读,有多少是能够真正受益的,以后几年还将有用的。而不是看个乐子。从这个角度看,网媒不如平媒,平媒不如书,书不如经典。回归经典阅读。套用鲍勃·迪伦的歌词:一个男人要看多少书,才能够不肤浅?

2.读完周黎明的《莎乐美的七层纱》,影评类的阅读差不多就这个意思了。《光影记忆》和《后窗看电影》都准备重读,但以现在的修养程度,还不能一口气读完,实在是有些片子还没来得及看,但快了。明天,从“卓越网”订的《新闻业的怀乡病》就到了,这本书我以前在“新浪读书”上看过,还送过卓儿作为生日礼物,此次重读,打算好好做点笔记。也开始我媒体方向的阅读,包括其他 N 本书。

3.在博客上开了个“管理”的分类,把以前和这方面能扯上关系的读书笔记都搬了过来,我实在还是更喜欢管理类的东西,以后的博客日志也会偏向这个方向。这段时间尽管也看电影,读闲书,但还是管理类的书读得多些。我根本不是什么文艺青年,我怎么可能是文艺青年。你看看这个男生的博客这个女生的博客,就知道文艺青年的写作语气应该是什么样的了。最后,这个假期要不是因为学车的话,该有多么赏心悦目啊,决策失误害死人。



两年前初读毛尖,是她的《非常罪,非常美》,铜版纸的彩印,装桢极尽精美,文字极尽性感。那时候,我同时在读的还有潘天强的《西方电影简明教程》,潘的这本教材让我第一次意识到,电影还有一面我当时远远并不知晓的秘密,一个脱离于好莱坞、商业大片的文艺存在。而毛尖的这本书则适时地为我打开了猎奇,甚至是猎艳的天窗。

那个刹那,我为这个世界上还诞生过《帝国大厦》、《屁股》、《高度孤独》这样的先锋主义电影而惊呼不已,而在两年之后,我才深刻意识到自己当时的浅薄和无知。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我无法体会到平客在几年前于新开湖畔,用天津话对着飞猪朗读《非常罪,非常美》时的那种兴奋感,而直到了我业已慨叹于瑞芬舒丹的伟大和宿命般的悲剧之后,再读毛尖,我才真正领略到了那份深刻的罪与美。

我想说,从阅读体验上来讲,毛尖的这本电影笔记是同性恋气质的,妖娆同时奢靡,纵情而又纯情。她关切着许多畸恋主义的迷醉,比如加曼,比如法斯宾德,比如让·热内;她关切着许多始终散发着神秘气息的尤物们的故事,比如嘉宝,比如黛德丽;她关切着许多黑色的在精神气质上纯粹归属于雄性领域的光影,比如钱德勒、鲍嘉,比如希区柯克,比如《教父》;她关切着许多错综而又诗意的关系与案例,比如费里尼、马斯楚安尼和德诺芙,比特吕弗、戈达尔和李奥,比如伯格曼和乌曼;她关切着许多只属于电影的人和事,忘情继而伤情,在那里,所有划分在道德尺度的批判被降低到最低,只剩下属于电影的非常罪与非常美,比如布鲁克斯的原罪,比如恐怖世界的疆域:鬼魅、偷窥和精神病患者,比如杀手和名贼们的爱恨悲歌。

这是更适宜于骨灰级的影迷们细细玩味的八卦与文化,故事以及由无数的故事所串成的影史。你沉醉于黑暗,在黑暗中点上一支烟,深陷于椅子背后,纵情于电影中的那份纯粹与美丽。而那份美丽其实又很脆弱,特别是当她落在纸面上之后,非得在你脑海里留有足够多的胶片和感动,才能触文生情。

毛尖后来再版的文字增补本的装桢也恰恰从视觉美感上诠释了这点。封面是艳得不能再艳的血红色,封底是深得不能再深的纯黑色,只在六分之一的底部留白,白色与红黑之间的衔接是性感的蕾丝花边,而贯穿于封面与封底之间的,仅仅是一根细如毛发的银线。而我以为,一个阅影无数的观者,早已见惯了太多的颜色。只有隐没在浓丽之间的,而又分明刺眼的那根细细的银线,才能真正地刺激到他的感官,让他的色欲深深震荡,让他的内心深深迷醉。

我以为毛尖的这本《非常罪,非常美》与顾小白的《等待是一生最初苍老》是所有中文电影读本中最性情的文字,至纯至真。而她又因为不似小白般的过多地流露自己的个人观感,而是以史实取胜,多了一份清晰和耐读。又因为所涉及话题本身的隐秘和敏感,而即便是身在静默之处,也依然散发着恶之花般的妖媚。但她的文字之好,阅影之深,行文之流畅,又远出于写就了《谁在黑暗中呻吟》、《带电的肉体》等感官文字的王樽之上。只因为,毛尖真的被电影虏获过。

她在其自选集《慢慢微笑》的《光影岁月匆过》中曾作过这样的交代:“回想起来,少时看了那么多电影,真还一次也没迟到过,连在片前加映的科教片也从来不舍得错过。好像是,人人都迷恋灯光骤然熄灭的那一刻,那一刻就是梦的形状,灵魂出窍,不知今夕何年。” 这是每个陶醉于光影岁月的影迷们的共同经历。正像她在《非常罪,非常美》的后记中所说的:“电影是假的,但是没有比它更美好的真实。”

PS:1.这篇书评本来打算投稿。但编辑说,有点深,和读者有距离感。想想也是,单是第三段提到的若干名字,就足以让一个普通影迷看得一头雾水了。遂还是当作博客日志发表。而至于我最近为什么总想着投稿,是因为上了研究生之后,不想跟家里要钱了,总得琢磨点来钱道道。其实我挺反感拿文字卖钱的,我还没到那个窘境。

2.这几天的生活很是单调,看书、看电影,如果不是学车和下楼买饭,基本上就是个哑巴。只看两种书,管理类的和影评类的。最近在看的书是吴晓波《大败局》两本、《杰克·韦尔奇自传》,还有周黎明的新书《莎乐美的七层莎》。看的电影剑走偏逢,全是“神经病”类型的,如期完成下列观影:《性爱禁区》、《枕边禁书》、《罗曼史》、《厨师、大盗、他的太太和它的情人》、《苦月亮》、《雾港水手》、《魔法圣婴》、《罗马帝国艳情史》。我也渐渐适应了管理和文艺并存的思维转换。有人说我是疯子,疯就疯吧。

3.陆续收到了几个出国朋友们的消息,毛毛、亚超、扬扬等。我知道你们都生活得都很好,也适应了那边的生活,我很开心。有你们这些朋友在,是我的幸运;有你们这些朋友走在前面,我也从来不敢驻足停歇。正像扬扬说的:彼此对望,虽然天各一方。一起加油。



半年前的某日深夜2点多,我在网上读《47楼207》这篇小文,差点没笑抽了,真真地拍案叫绝:这个作者真他妈太有才了!肚子里能有这么多的故事,而又能把这些日常琐事写得如此的妙趣横生,在结尾处又深情款款,叙及真情与回忆,感动得刚刚好。真他妈太有才了!那一夜,我知道了孔庆东这厮生猛,这厮的文章写得真叫一个好。而且,我的这份记忆还夹杂着深刻的压抑与折磨——怕吵醒了同寝的五位呼呼大睡的哥们儿,免于遭受暴打,我一边捂着嘴乐,一边不停地往下翻看,结果越看越乐,越乐越大发,最后怎么没把我给憋死!

就因为这篇文章,这个作者,四个月前,我在逛北大校园的时候,还特意留心了47楼,夹杂着几多好奇和崇拜,狠狠地在那看了几眼,揣摩着十几年前孔庆东在这求学时的样子。但因为这个楼现在住的都是女生,门口管得又严,还得划卡进入,所以也没能瞧见207的尊容,有些遗憾。又过了两个月,我买下了这本以这篇文章命名的集子,《47楼207》。

关于这本集子,有句倍儿有名的评论,是某个匿名读者写的,再版时还印在了书的封底,话是这么说的:在世纪末的灰暗生活中,当我对世界完全失去信心之际,幸亏遇到了两位北大才子,余杰让我敢于思考,孔庆东则带给我生活的乐趣。我刚看这句评论的时候,觉得说得正经不错,我高中时差不多读遍了余杰的所有作品,那真是个有文化、有思想、有愤怒的青年;同时又因为那篇《47楼207》的威力,孔庆东在我脑子差不多和幽默画上了等号。但等我读完了这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的时候,又觉得这句评论实在有点肉麻,话说得太满、太过了。而且,我觉得这个读者的心理本来就不太健康——世纪末怎么就灰暗了?怎么就对世界完全丧失信心了呢?怎么就读了那么几本小书,又突然好过来了呢?

说句实话,《47楼207》这本书中水平最高的就是那篇同名的随笔,其次好看的是末篇《遥远的高三·八》,再次的是《北大情事》,这三篇文章的风格如出一辙,都是回忆体,都是记叙文,都是以细节、幽默取胜,都是能让你能笑出点温暖的泪花的那种趣文。其他的议论文、杂文、学术文,水平参差不齐,除了几篇写金庸,写鲁迅的文字还有些可读性之外,其他的总体上远远不及这三篇随笔。尤其是还有《知识还在,力量呢?》、《一本挂历》这样的小文存在,一篇是穷酸穷酸的知识分子的牢骚腔,一篇是老掉牙的讽刺送礼的小说,不看都能猜出是啥情节,水平都快赶上初中生了!看得我那个汗哪!

而且孔庆东的杂文还有个毛病,就是喜欢自说自话,自我陶醉,爱下定义,而且下得很突兀,很刚猛。再加上他确有几分文化修养,所以文章里面总有种怪味道,亦庄亦邪,不拘小节。说他是醉侠也好,浪子也罢。我觉得多半是因为他写文章的这种风格,为人的那种感觉,他能自己把自己给写爽了,逗歪了,让人觉得,他分明就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想什么就是什么,爱谁就是谁!你看看他给各个章节起的名字就能明白三分,除了“艺苑走笔”还算正常,其他的,像什么“野腔无调”、“指鹿为马”、“华山混剑”、“道貌岸然”,都透着一股自恋的、傻乎乎的虎风。给你的那种感觉就像是:快看那郭靖飞起一脚,直把个瘪三踢了个狗啃屎,真他娘的侠之大也!

就因为这种“不正经”,我觉得说孔庆东是“侠”,还远远不够。他的那种气度介于大侠和江湖混混之间。只是因为肚子里有些墨水,才沾上了大侠的光,而他的那份醉态,分明更接近于后者。尤其是当我在网上看到他的照片之后,更坚定了这个偏见!你看看他在百家讲坛的表现,从扮相上,整个一个左眼大右眼小,留着一撇小胡子,满脸痴呆相的中年胖子;从口才上,说着说着就开始自己噗嗤噗嗤笑场,我都替他不好意思——这位大叔,真的一点都不好笑啊,真的一点都不好笑啊,而且,你讲的那些玩意儿,还赶不上我初中的语文老师呢,口才真不咋样。

所以,我对孔庆东其人、其文有几个妄下的定论:这个人的名气远远大于才气,这个人的文才远远好于口才。你要说孔庆东有多厉害,我至多是觉得他比都市放牛那种弱智正常一点,比王小柔那种货色更有文学造诣。他在这个习惯用手指思考的浮躁世道还保有一些老派知识分子的清高,或者说是疯癫,又因为在网上很爱说话而名声大噪。他的那种表面上透着狠劲的、躁动而又知性的文风很合网络时代的调调,在大多数读者都像“那位读者”一样,动不动就没了希望,没了感觉,没了力量的无知年月里,孔庆东比那些只会制造信息烟尘的作者们睿智多了,确实睿智多了。

PS:这几天的生活状态就是憋在屋里面看书,屋里就我自己,看累了就换一本,再累了就上QQ找人说说话,没意思了就看看电影,然后再看书,看累了就睡觉。阅读如果变成了任务就少了几分快乐,生活如果没有朋友再充实也还是枯燥。这几天电影倒是越看越邪乎,都是些乌烟瘴气的东西,从《性爱禁区》开始,《枕边禁书》、《罗曼史》,今晚准备看《厨师,大盗,他的太太和她的情人》、然后的打算是《苦月亮》、《雾港水手》、《魔法圣婴》、《罗马帝国艳情史》,看完我会不会疯掉?



当你看到这篇日志的时候,我已经身在天津了。在家乡大连待了18天之后,我又重新回到了学校,怀揣着兴冲冲的劲头,以及憧憬。宿舍里只有我一个人,我有半个月的时间整理自己的生活,有半个月的时间,为考试和其他的事情忙碌。

在家这段时候,主要是见了见亲朋好友,帮老爸老妈收拾家里的新房子,除此之外,主要就是玩。并玩里抽闲地看了六本书和十二部电影,这六本书依次是:《非常罪非常美》、《饮食男女》、《基业长青》、《从优秀到卓越》、《追求卓越》、《47楼207》;这十二部电影是:《唐人街》、《铁皮鼓》、《时光倒流七十年》、《山椒大夫》、《壮志潜龙》、《伊万的童年》、《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世贸中心》、《神秘河》、《冷山》、《怒火救援》和《绝地战警》。这是我过得最充实的一次回家,玩也玩了,学也学了,也陪家人了。

这次回家,明确了很多事情,老爸也在临走前对我的未来发展作了比较完整的分析和规划,老爸也看透了我的一些弱点,给了我很多建议,老爸到底是老爸啊。我也把很多问题都想清楚了。剩下的事情就是一一落实了。这两年的研究生,自己挣钱自己花,尽力经济独立,得学会节省,得学会理财,得把许多奢侈的爱好都给戒了。这两年的研究生,得正经学点硬本事,深入理想,牢牢地把未来掌握在自己手中。

PS:我跟老爸说,我最大的爱好就是看电影和看书,前者是乐趣,后者是饭碗。在看电影方面,迷上文艺片,迷上D9,七月末的时候集中看了很多文艺片,狠狠地补了些功课,包括《四百下》、《筋疲力尽》、《偷自行车的人》、《放大》、《白日美人》、《罗生门》、《马路天使》、《樱桃的滋味》、《香港制造》和《巴黎野玫瑰》,也看了些非大师版的电影,《训练日》、《最后一个莫希干人》、《天才雷普利》、《幸福终点站》、《十三阶梯》、《纯真年代》、《攻壳机动队》、《北方的纳努克》、《格林兄弟》、《第三类接触》、《滑动门》、《生死停留》、《铁面无私》、《死囚之舞》、《惊变28周》、《戈雅的灵魂》、《乳房和月亮》、《惊变28天》以及《毒品网络》等。在看书方面,我越发意识到,我现在选择的企管方向才是我真正热衷的,有动力,有激情,八月下旬,集中把十多本书看完消化,看完再说。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是带着一种情结来看这本小说的,杜拉斯的《情人》,反正我是。这个情结刚开始的时候,还只是一种现象。《情人》从1984年秋季出版之后,便立即引起热读,这个时间也就是王道乾先生刚刚完成译著之后几个月,而又在《情人》荣获龚古尔文学奖之前,这个现象连道乾先生也未曾想过;而到了1992年,让·雅克·阿诺的《情人》在戛纳电影节期间引起轰动,梁家辉更以其完美的臀部收获了“法国王子”的称号,小说《情人》也因为这部同名电影再次引人注目;再后来,王小波以及其他知名学者,结结实实地表扬过很多次《情人》;再再后来,杜拉斯的《情人》便成了一本绕不过的文学经典,而杜拉斯本人,则成为了一个符号,一种情结。阅读杜拉斯,成为一种有品位的象征。

我就是带着这种情结去阅读这本小说的,坦白地说,这种情结确实影响了我的阅读,这种情结让我无法通过自己的阅读体验,去清晰地找寻一种认知。因为远在我阅读之前,它已经足够伟大了。但当我阅读之后,我又感到了某种落差。这种落差如果可能衡量的话,那就是“伟大”和“牛逼”之间的距离。我想用“牛逼”这个不甚端庄的词来形容我的体会。

我认为,“伟大”至少应该有种大气在,有种气势在,这种“伟大”应该可以穿越几个世纪,它描述的应当是人类广泛意义上的某种经历、体验,或者是某个阶段、时代。比如《哈姆雷特》、比如《悲惨世界》。但《情人》不是,它是太个人化的东西,充斥着精致的结构与自我追忆式的呓语,撩拨人心的、异国情调的、情欲的、乱伦的、哀伤的、惆怅的、细腻的、年华的、逝去的等等,你在《情人》前面可以加上许多个形容词,但就是用不上“伟大”,它的用词精妙,它的结构绝伦,但我总感觉它太小了。

而我又不想用“优秀”这个词,它太宽泛,或者说太柔软,缺少必要的力量感,且不够锐利。它形容不出一部作品是否在某个方面做得极为突出,也表达不出读者的受震惊程度。而“牛逼”这个词则恰好可以。《情人》绝对是部锋芒毕露的作品,且不提杜拉斯构建出的那种精巧的叙事结构,单单是那种黄昏式的语气,也是任何人也学不来的。那种沧桑的,凄凉的语气,表面上来得那么四平八温,浅浅淡淡的,却总是在一个不经意的转瞬,把你绞得撕心裂肺的疼。而这种语气又绝不软弱、温吞,它恰恰又是激情四射的,狂热的,躁动的,并带有某种午后的穿过窗栏的昏黄光线,某种来自越南的温热的潮湿气息,夹杂着淤积的火烧火燎的肉欲情欲,从四面八方向你袭来,让你的心脏突突地跳个不停。

而在这之后,在经历这场阅读的高潮之后,你同样也会发出一声疲惫的叹息。这声叹息里夹杂了太多的情绪。可能是之前的寂寥、迫切、渴求,也可能是之后的抽离、虚空和无助的、莫名的伤感。而在这声叹息之后,你又会陷入某种回忆式的兴奋,恰恰在这时,你读到了那句惊天动地的“他说他爱她将一直爱到他死”。刹时,你被感动得一塌糊涂,无法抑制。

这就是我读杜拉斯的《情人》的体会。我想说的是,这部作品首先是“情结”的,其次是“情绪”的。这才是杜拉斯最厉害的地方。它能让那种情绪,那种追述口吻所营造出的气氛、感觉,贯穿整个小说,只是用她的细碎的语言,便能紧紧地抓住你,让你无力自持,深深陷入。以至于在她的笔下,连“我已经老了”这样的简单句子,都成了“无限沧桑尽在其中”的了。而作为小说的《情人》,情节的魅力倒在最次。就是一个中国阔少和一个法国少女发生了关系,后来两个人因为乱七八糟的原因,分开了。就这么简单。你如果喜欢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或者你乐于享受快节奏的阅读快感。那你千万别读《情人》,你肯定受不了一个76岁的老太太的絮絮叨叨,没完没了,能让你崩溃!能把你憋死了!

但如果你想见识一下现代小说可以做到怎样的精致,领教一下杜拉斯的语感是怎样出神入化的好的话,那我很建议你读读这本小说。而且说实话,尽管我没读过法文原版,但王道乾先生的译笔真是好的可以,很雅致、很优美,很传神,《情人》这本小说的语言好,有他的功劳在。所以说,你也可以顺道学学中文写作。

最后,我还是简单跟你说下什么样的语气是杜拉斯式的吧,比如我在写书评这件事:我在写书评,在写书评。是的,在这个闷热的下午,我在写书评,而不是别人。若干年后,他还会忆起这个闷热的下午,他那时还很年轻。在那个下午,他在写书评,流下的热汗黏在皮肤上,他记得这种感觉,记得。他在思考,他写书评,关于杜拉斯的,关于《情人》的书评。

PS:坦白地说,我觉得《情人》这部作品在国内是被高估的,就像其他一些文艺作品一样,比如《魂断蓝桥》,在国外只是部名头不大的陈年老片,在国内却被捧上了天。我觉得《情人》这本书的水平跟不上它的地位。这可能是因为它出版的年代,正赶上了改革开放前期的思想开放;也可能跟这本书的东方情调有关,尤其是,这个情人还是个中国人。说不清楚。而且,我还觉得现在的某些文学青年,因为附庸风雅的原因,而去皱着眉头读杜拉斯,真有点可笑。我以为杜拉斯除了这本《情人》,其他的小说都没有大作,而且其作品艰涩难懂,包括剧本也是,阅读起来的快感很少。何苦这么累自己呢。



我前阵子犯矫情。明明是在看电影、玩博客、逛网站、挂QQ,可非要在QQ的离开信息里面写上:“我在看书呢,有话说话”,以提醒自己别忘了看书,并且以示清高,获得一点自欺欺人的快感。于是终于有人问我,你在读什么?我赶紧回复道,王小波。继而她劈头盖脸地给我一句:你丫牛逼!——但我很敏感地意识到,她绝对不是在完全的夸我。但我又很快感觉到,她也并不是在完全的骂我,这种揶揄正是介于这两者之间的怪味儿东西,而我从中得出的结论便是:王小波已经差不多成了一个被神化的文化符号了。

现在的情况便是,不管你读没读过,读过多少王小波,他都已经成为了一个有思想、有水平,并且很独特的文人代表。再加上李银河老师的那句话:在我心目中,小波是一位浪漫骑士,一位行吟诗人,一位自由思想者。简直把王小波搞成一个完美的、光辉的时代偶像。以至于让我十分地想撞墙。我想王小波活着的话,可能会比较理性的,并同时带有几分自谦的惭愧,去接受最后一个称谓。至于前两个,我估计他会因为老婆的这句无比热辣的赞美而羞愤致死!如果王小波真是那前两种人的话,那我一点都不喜欢他,幸好他更多的时候只是以一个朴实的知识分子身份出现,而形同中人。这挺好。

我这两天读王小波的杂文集《我的精神家园》,趁热乎劲儿还没消,想在这里谈谈我对这本书和这个人的看法。这本书主要收录了王小波在96年写就的杂文,有一部分是95年和97年初写的,多数文章在杂志上得到发表,诸如《三联生活周刊》、《演艺圈》、《辽宁青年》等等,有几分专栏的感觉。依照编者的意思(他改动了很多文题),这些文章主要涉及到三个方面,对文学、文体的看法,对文艺的看法,以及对社会文化的看法。在这里,我引用其中一篇文章,作为代表,说说我的看法。

这篇文章的题目是《有关贫穷》,这个题目很简洁,而且只涉及到话题。王小波的杂文题目大多是这个样子。而且你还可以看出,这个题目是关于思考的。我最喜欢王小波的地方,也是他的脑子,他的想法。至于他的文笔,只是简洁、通俗,且多用短句,毫无华丽动人之处,甚至谈不上优美清新。而这正是我其次喜欢他的地方,尽管他受过很高的教育,但始终保留着说人话的好习惯。而且我喜欢他所思考的主题,大多是社会性的,这让我觉得他是个有良知的知识分子,且有水平。

再看这篇文章说了什么。他用了这样的引题:“国外有位研究发展的学者说:贫穷是一种生活方式——这话很有点意思”。这个写法非常王小波,很随意,但是提出想法来了,继而展开他的陈述和批判。王小波是个很有意思的人,而且他的乐趣始终来源于平凡的生活,然后他开始讲故事了。他说了这样两个关于贫穷的故事。一个是他家以前有个老邻居,喜欢喜欢捡破烂、堆垃圾——他在这里面用了这么个俗语:拨拉拨拉东,拨拉拨拉西——多么生活化,我很喜欢;而且这位老邻居还积攒全家人的尿液,来浇韭菜,于是便说到这种骚味有多么浓烈,多么恐怖,以至于给他落下了什么样的病根。这段显然很有意思。

继而他开始发唠叨。说了一些这个老邻居的生活细节,引人发笑,然后又夹杂地说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在这里,他使用了唯一的一次引论:罗素先生曾说,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这样的讽刺生动有趣,谁都能听得懂,而且你可以设想,这句话肯定还没有说完,有后文——此外,你如果熟悉王小波的话,你会知道,他很是欣赏罗素,他最经常使用的引论大多都是罗素先生说的。除了议论,王小波还不忘出出“鬼点子”。他说这个老邻居把别人堆在楼道里的纸箱子捡回来,去卖废纸的时候还要往里面加水;他看不惯这种欺骗行为,建议用金属探针测测电阻,掺了水的,电阻肯定变小——这是王小波的一个特色,他始终念念不忘自己是个理科生,很多文章都会利用这一点来生出点幽默。中文作家里面,少有理科生的(他用来写作的计算机软件是自己编的),少有过人的理性和逻辑的,更没有哪个人能在文章里搞出点科普门道的,除了王小波。这很难得。

这算是把一个故事讲完,开始第二个故事。这个故事说的是王小波下乡插队时的遇见的事儿——在这里我一定要停下来多一句嘴,可以说,正是知青下乡、文革时的那些苦难经历造就了现在的王小波,它是王小波所有写作的营养来源,也使他始终没有脱离了群众生活和底层社会,如果非要说王小波身上有什么时代烙印的话,那就是文革,就是知青下乡的经历——这个事儿是,他插队时有位外号“波美”的同学的父亲负责管理大粪场,这位大叔从各处收马桶,再把粪便卖给菜农;但大叔发现这些收马桶的人总往粪里兑水,于是想出个办法,用“波美比重计”测大粪的比重——更不用说了,这段显然特有意思,“波美”的简称也就这样成了他同学的外号。

你看看,这上面写了这么多贫穷生活的趣闻、细节,很闲散凌乱、漫不经心,但到了这里突然戛然而止。开始了结尾段,这段写得极为精彩,让我叹为观止!你可以发现他所有的铺叙都是有意义的,到这时候他才展开凌厉的议论,气势磅礴,下定义般的沉着有力,一句废话都没有!——而且你还会深深赞叹这个文人到底读过多少书,他竟然可以做到这么睿智,这么深刻,这么犀利,而又这么幽默,这么平和,这么冷峻!全段如下:

如果说贫穷是种生活方式,拣垃圾和挑大粪只是这种方式的契机。生活方式像一个曲折漫长的故事,或者像一座使人迷失的迷宫。很不幸的是,任何一种负面的生活都能产生很多乱七八糟的细节,使它变得蛮有趣的;人就在这种趣味中沉沦下去,从根本上忘记了这种生活需要改进。用文化人类学的观点来看,这些细节加在一起,就叫做“文化”。有人说,任何文化都是好的,都必须尊重。就我们谈的这个例子来说,我觉得这解释不对。在萧伯纳的《英国佬的另一岛》里,有一位年轻人这么说他的穷父亲:“一辈子都在弄他的那片土地,那只猪;结果自己也变成了一片土,一只猪。”要是一辈子都这么兴冲冲地弄一堆垃圾、一桶屎,最后自己也会变成一堆垃圾,一桶屎。所以,我觉得总要想出些办法,别和垃圾、大粪直接打交道才对。

以上,就是王小波的这篇文章,以及我对他的文章(主要是杂文),他这个人的看法。显然还有不全的地方,那是因为他的书我还没有读全;所以,也不敢再兀自的枉加评论。在王小波为什么倍受推崇这个问题上,我想引用一下《三联生活周刊》王晓峰的观点说明,“一来是在那个年代背景,像他这样的人确实没有;二来是现今中国也没有出现过像他这样的人,作品魅力与人格魅力合二为一。”

但至于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把自己称为“王小波门下走狗”,我觉得这件事有点过了。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还没有哪个大文人能把小文字写得这么通俗,又这么好,有这么多人爱读,而且能读懂,王小波首先是大众的,其次才是精英的;二是,在王小波刚刚展现了他过人才华的时候,哪怕这种才华仅仅是露出了一点苗头,他就及时地死去了,他未来发展的无限可能性让人深感遗憾,继而使他在世时的所有作品得到放大,得以不朽。如果硬要说王小波这个人作为文人本身有多么多么的伟大,我只能说,他在精神气质上、个人操守上,有些鲁迅当年的遗风。至于水平,还到不了那个层次。这是实话。

PS:在我还是个毛头小子的时候,我知道了鲁迅;在我还是个有愤怒没办法的青春期少年的时候,我遇见了余杰;在我还是个忧伤的、骚闷的文学小青年的时候,我被许知远打中了;在我沦落成一个好吃懒做的大学生的时候,我拥抱了沈宏非;在我突然想做个清贫乐道的知识分子的时候,我喜欢上了王小波。就是这样。



我老爸的学历不高,但他说过很多挺有文化的话,让我终生受用。放在《相约星期二》这本小书上,我想起他说过的两句话。一句话是说,一本书,哪怕只有一两句话能让你受用,你也应该读它;另一句话是说,听听老人说的话,总归没有什么害处。

《相约星期二》就是这样一本小说。这本书已经有些年头了,我上初中的时候就听说过它的名字,是本挺火的畅销书,余秋雨作的序,但直到现在才读。这本书说的是,一个病入膏肓的老教授(莫里·舒瓦茨),在他生命的最后的日子里,与自己的学生(米奇·阿尔博姆)在每周二进行的对话,话题涉及到家庭、感情、衰老、金钱、爱、婚姻等诸多方面,对话一共进行了十四次,老人便过世了。所幸的是,这位学生是位文字工作者,得以把这些对话整理成书,出版出来。

但我实在不喜欢这个作者罗罗嗦嗦的叙述,尤其是唠唠叨叨他自己对人生进行反思的那些段落。而我喜欢这位老人的叙述语气,平静、达观、从容不迫,许多语句不止是闪烁着智慧的光辉,更是闪耀着人性的、人生的光辉。比如,他说“我们不仅需要原谅别人,我们也需要原谅自己”;再比如,他说,如果早知道面对死亡可以这样平静,我们就能应付人生最困难的事情了,他的学生问,什么是最困难的?回答是“与生活讲和”。

尤其是当你再联想到这是一位行将就木的老人,在弥留之际做的最后的告别性反思,你就会为之感动。这本书看下来,我也觉得也越到老人即将辞世之际,他的话就越耐人寻味,不知道是不是果真应了“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的道理。这对读者是件莫大的幸事,尽管这样的想法真的很有些抱歉。

这本书中也有一些幽默十分动人,比如,老人在病重之际,需要别人替他拍打背部,而且要拍得很重,以便咳出肺部的毒物,当他的学生替他捶打后背的时候,他竟然喘着气说:“我……早就知道……你想……打我……!”再比如,当他想到几天后死亡火化的情景时,他说出了这样的玩笑话:“千万别把我烧过了头!”

除此,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老人反复说的几句箴言,“爱是唯一理性的行为”、“相爱或者死”。让我动容的是,他执意自己的碑文这样来写:一个终生的教师。在这里,我想引用亨利·亚当斯的一句话来向这位老人,这本书致敬,那就是:“教师追求的是永恒;他的影响也将永无止境。”

话说回来,我引用了这本书上的这么多话,这么多故事,并不是在说这本书的内容有多么多么的丰富。事实上,老人说的话其实很少,而且,也没有什么长篇大论的总结性发言,只是只言片语的、零散的、真实的生活感悟——他又不是刘墉,哪能那么的满口的仁义道德,温良恭俭让。但你如果能在忙碌的生活中停下那么一两个小时,读读书,我很推荐你看看这本有些品头的小书。就是这样。

PS:我打算把自己博客的大部分文章都弄成专题的形式,这样很直接,一目了然,也不再为起标题的事情费脑筋。这几天终于开始自习了,感觉很好,很舒服,还有空调。坚持下去。至于读了什么书嘛,先不告诉你,等着看我的书评吧,嘿嘿!

此外,我再向卓儿小妹妹道个歉,我太习惯拿你做我的情绪垃圾桶了,皑皑,经常惹你生气,见谅啊。我应该控制控制自己的脾气,还有,我越来越觉得自己为找女朋友的事情犯矫情是件特别特别恶心的事情。以后不啦!



这几天在卓越网上给叶子订书,这次送书的速度比上次快多了,从订购到取货只用了三天的时间。书送到了,我就先看了,是《与布里兹一起画卡通1—4》,非常轻松,非常有趣,四本书都配有光盘,原价72,打完折是56.4。

布里兹是美国著名的卡通画家,《与布里兹一起画卡通》是他在若干年前开过的一档电视节目,还得过“艾美奖”,既适合独自欣赏,又适合家庭观看。布雷兹的水平很赞,人也很风趣幽默。这四本书基本上就是这档电视节目的纸质版,它们的内容比配套光盘的内容略多,但是绝对没有光盘有意思。没有什么比看着一个逗乐的美国男人,在几分钟内画出一张精彩诙谐的美式漫画更让人赏心悦目了,何况他还在教你呢!

这套书的第一本书是入门教材,教你“如何快速地画出第一张漫画”,并且传授你一些如何处理面部表情,让卡通画更加生动传神的小技巧。第二本书是教你“如何画卡通肖像”,你会看到布里兹怎样把真人模特画成逼真传神的卡通肖像,你会看到他是怎样使用手套粘着粉笔给漫画上色的,那么简单而漂亮;他邀请了图蒂·杰瑞,约翰·科隆·墨菲这些知名漫画家作客节目,展示他们的绘画风格;此外,他还告诉你连环漫画是怎样完成的。第三本书谈的是“卡通在广告中的运用”,此外,他还带你参观了纽约莱布鲁克的卡通艺术博物馆,并且布里兹还会教你如何画卡通动物,并且借此制作了精美的纸版贺卡。第四本书是介绍“如何创作有动作背景的卡通人物”、“如何创作和人物有关的物体”以及“一起来画普通人”的。

个人认为,第一本书最为简单可爱,第二本书的内容最有生活味儿,第三本书的容量最大,第四本书的专业性略强。但总体来说,相当好玩。布里兹总是强调绘画要自然,要“快乐的创作”,你在看他的节目,看他的书的时候,也会深深的体会到这一点,并且毫不设防地被感染,陶醉其间。当然,你可能永远都成不了布里兹这样的漫画名家,但这一点都不妨碍你拿起一只笔,画上一幅画,享受漫画所带给你的乐趣,面对生活,轻松一笑。

在看这四本书(或者说是电视的节目)的时候,我特别地感觉到美国的那种漫画风格和日本的相差很大。我是从小看漫画长大的,集齐了《七龙珠》和《幽游白书》,正经地迷过几天高桥留美子的画风,上了大学之后是模仿Clamp。感觉日本的漫画风格偏于细腻唯美,线条特别漂亮,有的时候也很复杂,比如Clamp。但你看看欧美的漫画,漫味儿就特别浓郁了,与他们比起来,亚洲人好像从来不会轻松一笑,从来不会体味生活中的乐子和情趣似的。不信,你琢磨琢磨威廉·汉纳、约瑟夫·巴贝拉的《猫和老鼠》,舒尔茨的《花生》和史努比,埃尔热的《丁丁历险记》,就会和我有同感,不是吗?

PS:我还是喜欢把博客写成生活记事的风格,毕竟blog取自web log,本来就是网络日志的意思,没必要弄得太“精英语”,摆出一幅自绝于尘俗的架势。除非是哪天我想过过笔瘾,用力的写点儿小酸文。估计到那时候,我也老了。



有种流行的说法叫做:除非做你自己喜欢的工作,否则就不该死守一份工作不换。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似乎可望而不可即,现实社会中总会有种种的限制阻碍我们追求心目中理想的工作,所以,我们会更实际地关注薪水、安定以及福利等,即便这份工作你并不热爱。

但你或许已经忘了,收获快乐才是你工作的目的,工作只不过是一种手段。即便无法选择工作,但工作方式总是可以选择的。既然上班族每天大约有75%清醒的时间都花在跟工作有关的事情上,例如:准备上班、前往办公室、上班、为工作殚精竭虑、下班后缓解压力等,为什么不能将这些时间更加愉快地度过?这也就是这本国际畅销书《鱼》想要告诉你的:当我们死心塌地地热爱自己所做的工作时,我们才能享受每天有限的幸福,过得满足而又有意义。

在这本书中,作者斯蒂芬·伦丁教授用生动的笔触讲述了一位叫做玛丽·简的职业经理怎样从西雅图著名的派克街鱼市场学到了提高士气和改善业绩的四条准则,并将其运用到所管辖的有着“有害精神垃圾场”的三楼部门,从而使之面貌焕然一新的故事。其中所蕴含的原理及方法简单实用,而且这个故事本身也是一个具体的操作实务,可以将其借鉴,应用到任何企业或组织,甚至是你自己的生活。你可以像玛丽·简这样列出列出提纲,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继而召开会议,组建团队,制定方案,并最终贯彻执行:

选择自己的态度——卖鱼的人都知道,他们每天要选择自己的态度。其中一位渔贩说:“工作的时候,你是什么样的人?你是无奈、厌倦,还是想做出成绩?如果你希望举世闻名,就要做得与众不同。”我们在工作的时候,究竟想成为什么样的人?

玩——渔贩在工作的时候充满乐趣和活力。我们怎样才能有更多的乐趣、创造更多的活力?

让别人快乐——渔贩和顾客一道度过了快乐的时光。他们采用吸引顾客的方式创造活力、树立品牌。谁是我们的顾客?我们采用什么方法吸引顾客并使他们快乐?我们相互之间又怎么得到快乐?

投入——所有渔贩都全身心投入工作。他们教会我们哪些可以让同事之间互相帮助、让顾客参与其中的方法?——请在星期一带着你的想法来上班。

PS:到这篇日志为止,算是把此前积压的所有日志写完,开始看几本传媒类的书籍,《后台》以及《〈华尔街日报〉是如何讲故事的》;欣赏赖声川的几部现代剧场;当然,当务之急是看文献,写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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